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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澄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训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金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河南安阳项目事宜

  2012年5月14日河南凤竹纺织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人民币目前已经全部到位,截止2017年3月31日,我司安阳项目实际投入15,366.54万元。其中土地相关费用14,685.12万元、购买固定资产32.62万元、生产基地设计/勘察费300.29万元、开办费用348.51万元。

  目前因环评尚未批复土地证尚未能办理,工程建设还未启动,我司将跟进项目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购买发展储备用地进展事宜

  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搬迁后对生产经营场地和相关的配套设施等的需求,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必要的储备用地,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购买发展储备用地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参与相关宗地竞拍(拟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在福建省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平东路以南、园东大道东西两侧共三宗工业用地面积合计约180亩),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关于公司拟在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购买发展储备用地的公告》(临2015-037号)。

  2016年2月5日公司已参与竞拍取得如上编号为“晋江市GY2015-84号”宗地的《成交确认书》(单价496.72元/平米,成交价格为人民币3351万元,尚未付款);2016年9月30日公司已参与竞拍取得如上编号为“晋江市GY2016-60号”宗地的《成交确认书》(单价481.62元/平米,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829万元,尚未付款);目前如上两宗地的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待取得环评批复后即可办理土地证相关手续;剩余一宗工业用地招拍挂前的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如上相关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澄清

  日期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93证券简称:凤竹纺织编号:2017-011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2017-013的公告。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导热油炉资产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2017-014的公告。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供热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编号为2017-015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公告编号:2017-012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上午8时00分在福建省晋江市凤竹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庄丽美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导热油炉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为借助凤竹集团在导热油炉运作管理方面的专业经验,更好的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运作;同时为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集中精力做强主业,提高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而发生的;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供热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较稳定的导热油炉供热服务,而凤竹集团拥有完整的导热油炉供应系统和较有经验的导热油炉管理经验,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供热管理服务,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受外部因素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公告编号:2017-013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0日,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亿元, 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式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为实现公司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式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式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具体操作时,授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与各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资金短期闲置时,用于理财的资金金额小、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四、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式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兼顾收益和风险,公司定期关注委托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相关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800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公告编号:2017-014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2017年新出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及泉州地区的环保相关文件要求,鉴于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竹集团”)与公司目前共用一个排污口,新规要求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排污口,不能共用排污口,否则不能换发排污许可证;且鉴于公司导热油炉车间土地及房产权属归凤竹集团所有;为了解决环保监管要求、理顺资产权属关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导热油炉资产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下拥有的位于晋江市青阳镇凤竹工业区公司厂区内的导热油炉及其附属设施等相关资产以评估价4,993,386.45元出售给凤竹集团。双方于2017年4月20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导热油炉资产出售协议》。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由于凤竹集团主要股东为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持股比例分别为32.6%、30.5%和30%。陈澄清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李常春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且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3位自然人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10.716%、8.6925%、8.55%,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鉴此,凤竹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

  3、2016年至今公司除向凤竹集团购入水、电、蒸汽的日常关联交易外(详见2017年3月3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编号为2017-005公告),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发生收购或出售资产、受让或转让股权等事项。

  4、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中,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陈澄清、李常春、陈锋、陈强、李明锋和黄玲玲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与凤竹集团进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春兴,注册资本:134,300,000元,成立日期:2000年1月13日,经营范围:棉纺、化纤、鞋冒服装销售;公用工程供应、信息咨询服务;五金机电配件贸易。

  2、凤竹集团主要股东为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持股比例分别为32.6%、30.5%和30%。陈澄清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李常春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且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3位自然人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10.716%、8.6925%、8.55%,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鉴此,凤竹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

  3、凤竹集团自成立以来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的名称、用途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拥有的位于晋江市青阳镇凤竹工业区公司厂区内的导热油炉及其附属设施等相关资产,该设施为公司后整理工序提供热媒介用。本次交易的类别为出售资产。

  2、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以及其他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

  如上2016年12月31日数字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定价原则:根据以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事务所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出具的闽中兴评字(2017)第3007号《评估报告书》结果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

  2、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采用成本法,就公司本次对外公开出售的全部资产在2017年3月31日(评估基准日)的价值出具了《评估报告书》。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对应的评估结果如下:

  ■

  四、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资产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签署主体

  出让方: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受让方: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2、转让价格

  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17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导热油炉及其附属设施等相关资产的评估结果为4,993,386.45元。

  经协商,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标的出售价格“以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确定的标的资产截止2017年3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定价参考依据。最终确定本次转让导热油炉及其附属设施等相关资产的对价为4,993,386.45元。

  3、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的具体安排

  受让方应在协议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现金支付全部款项至指定的银行账户。

  4、转让税费的承担

  (1)本协议涉及转让标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所有费用(但不包括甲乙双方各自应缴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税收及政府部门征收的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缴纳应缴税费。

  5、标的的交付

  (1)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即将转让标的交付给乙方占有和使用。此后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再以标的物损坏为由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同时甲乙双方开始办理本次转让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2)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自交付日起,甲方不再保留与转让标的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转让标的实施有效控制,与转让标的相关的一切控制和收益权均自交付日起转移至乙方。

  (3)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在交付日甲方已履行并完成了对转让标的的全面交付义务,与转让标的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风险均自交付日起转移至乙方。

  6、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自本协议项下的资产转让事宜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须依法回避表决)之日起生效。

  (二)履约能力分析

  凤竹集团自成立以来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标的是为公司后整理工序提供热媒介用,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可以解决环保部门规定不能共用一个排污口的监管要求、同时理顺资产权属关系,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

  2、因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行供热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与凤竹集团新增日常供热管理服务关联交易,该交易定价基础是根据导热油炉系统的月均固定成本(工资、折旧和维修费加上相应税费)收取(日后不存在大幅调价可能),且大宗能源消耗材料(烟煤)仍由公司提供管控,公司的运营成本得到合理保证和控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本不存在影响。

  鉴此公司拟与凤竹集团签订《供用热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凤竹集团承诺向本公司以不高于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计价。

  (具体关联交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2017年4月21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编号2017-015的公告)。

  3、本次出售标的导热油炉及其附属设施账面净值为4,729,543.60元,以导热油炉及其附属设施的评估值4,993,386.45元成交,转让收益约26.38万元。

  4、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未损害本公司、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导热油炉资产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名下拥有的位于晋江市青阳镇凤竹工业区公司厂区内的导热油炉及其附属设施等相关资产以评估价4,993,386.45元出售给凤竹集团。

  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中,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陈澄清、李常春、陈锋、陈强、李明锋和黄玲玲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与凤竹集团进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陈俊明、戴仲川、肖虹、刘宏灿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与凤竹集团进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①、根据2017年新出的《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及泉州地区的环保相关文件要求,鉴于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竹集团”)与公司目前共用一个排污口,新规要求一个企业只能有一个排污口,不能共用排污口,否则不能换发排污许可证;且鉴于公司导热油炉车间土地及房产权属归凤竹集团所有;为了解决环保监管要求、理顺资产权属关系;公司拟将公司名下拥有的位于晋江市青阳镇凤竹工业区公司厂区内的导热油炉及其附属设施等相关资产以评估价4,993,386.45元出售给凤竹集团。对于上述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在仔细阅读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②、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是合法的,公司的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公告编号:2017-015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日常供热管理服务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接受关联法人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导热油炉供热管理服务。

  公司与关联法人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的本次日常供热管理服务关联交易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对公司是必要的,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公司利益,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与公司关联法人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竹集团)签订《供用热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凤竹集团承诺向本公司计收的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定价为60万元/月(含税)。

  预计2017年,公司因日常生产的需要,预计需接受凤竹集团提供的导热油炉供热管理服务的交易总额约480万元(含税)。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我们对其计价依据及结算方式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供热管理服务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中,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规则》及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陈澄清、李常春、陈锋、陈强、李明锋和黄玲玲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上述议案;

  4、本公司董事会向独立董事提交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相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后,同意进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对于上述关联交易,我们对其计价依据及结算方式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6年日常供热管理服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次日常供热管理服务交易为2017年新增供热管理服务交易,故2016年不存在此类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供热管理服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春兴,注册资本:134,300,000元,成立日期:2000年1月13日,经营范围:棉纺、化纤、鞋冒服装销售;公用工程供应、信息咨询服务;五金机电配件贸易。

  凤竹集团主要股东为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持股比例分别为32.6%、30.5%和30%。陈澄清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李常春先生为本公司副董事长,且陈澄清、李常春、李春兴3位自然人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为10.716%、8.6925%、8.55%,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鉴此,凤竹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交易购成了关联交易。

  凤竹集团依法持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与本公司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与公司关联法人福建凤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竹集团)签订《供用热管理服务合同》,合同期限自2017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凤竹集团承诺向本公司计收的单价不高于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定价为60万元/月(含税)。

  预计2017年,公司因日常生产的需要,预计需接受凤竹集团提供的导热油炉供热管理服务的交易总额约480万元(含税)。

  2、定价依据

  凤竹集团拟以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向本公司提供供应热管理服务,定价为60万元/月(含税)。凤竹集团承诺上述计价标准不高于当地价格水平。

  3、付款方式及时间

  以每月最后一天为供热管理服务费用的结算日,本公司于结算日后十五天内,将相应款项汇入凤竹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较稳定的导热油炉供热服务,而凤竹集团拥有完整的导热油炉供应系统和较有经验的导热油炉管理经验,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供热管理服务,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受外部因素影响。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的,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3、由于上述关联交易是按照当地相同产品单价标准执行,对公司的生产成本及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1日

  公司代码:600493 公司简称:凤竹纺织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THE_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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